覆核撐警集會被拒 官指郭卓堅「多管閒事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0/19 17:51

最後更新: 2017/10/19 17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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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洲巿民郭卓堅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警員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於2月22日,在太子警察體育會舉行逾3萬人會員大會,支持七名涉襲擊曾健超被判監2年的警員。長洲巿民郭卓堅質疑集會涉違反《公安條例》,同月入稟提出司法覆核,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就司法覆核許可進行聆訊。

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,認為該集會地點並非公眾地方及准許公眾進入,故事前毋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,加上亦未能證明申請人於事件中有足夠利益,故駁回申請,兼須付訟費。法官今頒下判詞指,申請人郭卓堅於本案中沒有足夠利益關係,並形容他為「多管閒事」。

法官於判詞中指,申請人自稱因經常參加遊行及集會,故此於申請中極具利害關係,亦符合公眾利益。法官則指最諷刺的是,申請人要求法庭就《公安條例》作出闡釋,並應收緊及約束集會。法官指作為經常參予公眾集會人士,理應要求享有自由集會,而申請人只是要求警務處處長調查有關集會有否觸犯法例,法官認為申請人濫用司法程序,直指郭為「好事之徒」及「多管閒事」。